不如实进行离婚财产申报可能被处罚!

2022-06-23 15:23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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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离婚案件办理中的难题之一就是双方可能隐瞒财产,就此部分地方法院推行离婚财产申报制度,要求在审判前双方提交己方财产清单,如果一方隐瞒财产但在审判中被发现则会少分财产,甚至被罚款。


案情简介:王某与冯某于1989年登记结婚,于1992年生育一女冯某1,婚内购买了位于北京大兴的一套房屋。2014年冯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,王某不同意离婚,最后法院判决不予离婚,但是双方就此分居,冯某在2015年购买了位于河北的一套房屋,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。随后2016年王某起诉冯某离婚,诉讼中双方都签署了财产申报保证令,保证如实申报登记在己方名下或由己方掌握的夫妻共同财产。但是冯某在财产申报时没有写位于河北的这套房屋。


双方主张:王某主张分得河北房屋的80%,因为冯某在财产申报时存在隐匿、转移财产行为。冯某主张河北房屋平分。


法院认为:河北房屋系双方分居后由冯某购买,一直由冯某使用,王某对购买此房屋不知情,冯某在一审中进行财产申报时对该房屋未予申报。综上,一方面考虑双方进行财产申报时是否进行如实申报,另一方面考虑便利当事人对财产的使用,本院确定大兴房屋由王某使用,河北房屋由冯某使用。

法院判决:北京市大兴区的婚内房屋由王某使用;河北省的婚内房屋由冯某使用。

       秦嘉泽律师认为:鉴于离婚财产分割时查询双方共同财产存在一定难度,所以法院一直在推行财产申报制度,只是各个地方法院的制度实行力度不同。比如北京可能会就此认定对方隐匿财产,再结合各种因素在分割财产时少分,本案中,法官综合考量后决定将价值比较高的大兴房屋判给王某使用。再比如深圳,明确规定不如实申报财产会少分甚至不分隐瞒的财产,如果隐瞒情况严重或者拒绝配合,法院可以处以罚款、拘留。